关于做好2015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学工处2015年学生工作计划安排,为做好2015年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绿色通道
2015年9月新生入学报到时,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在迎新大厅开通绿色通道,设点办理特困学生(孤儿)学费减免手续、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费缓缴手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手续等事宜。
1. 特困学生(孤儿)凭福利院孤儿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绿色通道办理点填写“特困学生资助审批表”,经审核批准后,持特困学生资助审批表到财务处收费处办理报到手续;凭“特困学生免费发放行李证明”到学一超市领取全套行李。
2.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如需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到绿色通道办理点填写“学费缓缴审批表”,持学费缓缴审批表到财务处收费处办理报到手续。
3.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将贷款回执交绿色通道办理点办理回执录入手续,学生资助中心开具已办贷款证明,贷款学生持证明到财务处收费处办理余额缴费手续。
二、勤工助学
2015级新生入学后,各专业班级辅导员要深入学生,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把贫困学生推荐到勤工助学岗位上,关心贫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使这些学生能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三、爱心超市
2015级新生入学后,各专业班级辅导员要深入学生,了解学生的衣物需求,把需要衣物的学生,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将名单报送学生资助中心,让学生到学生爱心超市挑选适合自己的衣物和生活用品,向学生传递爱心。
四、贫困学生国庆武汉一日游
为了让2015级新生了解武汉,热爱武汉,热爱学校,学校今年继续组织贫困学生国庆节在汉口江滩、武昌东湖等地开展一日游活动。请各学院新生辅导员按学校分配的名额将学生名单于9月25日前报学生资助中心。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1. 认真对待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党的惠民政策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因此,各学院必需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2.成立专班
各学院要成立分管学生书记为组长、学生科长为副组长、辅导员为成员的贫困生认定工作小组,;各专业班级要成立辅导员为组长、班委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评议小组。
3.严格程序
参加贫困生认定的学生首先要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贫困生认定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各专业班级辅导员组织各班评议小组,各班按25%的比例,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和“量化评分表”,对申请认定的学生逐一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首先在班级公示,学生无异议后,将名单报学院贫困生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全院公示。各学院最后将公示名单报校学生资助中心。
4.建立档案
贫困生认定工作结束后,各专业班级辅导员要建立贫困生档案和数据库,将贫困生认定申请表、量化评分表、贫困证明材料和班级评议记录,以班为单位装订成册,存档备查。同时,将贫困生信息输录学生管理系统。
5.时间要求
贫困生认定工作于10月10日开始,10月底结束。各学院10月底将贫困生认定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学生资助中心。
六、服兵役学费补偿申请材料报送工作
应届毕业生或在校生入伍后,国家规定给予学费补偿。辅导员要通知学生在每年9月份将服兵役学费补偿申请表、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或学籍证明(在校生)报学生资助中心。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高校毕业生或在校生参军入伍全面实施网上预征,所有参军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或在校生必须提前在“学信网——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注册并报名,网址:http://zbbm.chsi.com.cn/
2. 注册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或《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到户籍所在地武装部门审核盖章。
3. 持审核通过的《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或《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到学校财务处、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校办公室审核盖章后,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在校生须到学校教务处开具学籍证明一份,学生本人中国银行卡(学生入学时学校发给学生本人的中国银行卡,若已失效应激活)复印件一份,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1.国家奖学金评审
国家奖学金评审对象为大二以上具有普通高校学籍的在校生。9月份开学后,各学院按照评审条件,先做好各专业学生成绩排名第一的预评工作,国家奖学金名额下达后,各学院再将预评名单材料报学校参加评审。
2.国家励志奖、助学金评审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对象为大二以上具有普通高校学籍的在校贫困学生。9月份开学后,各学院按照评审条件,先做好各专业班级学生成绩排名前三名的预评工作,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下达后,各学院再将预评名单材料报学校参加评审。
国家助学金名额下达后,各学院按照评审条件统一评审,然后将评审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
3.武汉市政府奖学金评审
武汉市政府奖学金评审对象为大二以上具有普通高校学籍的在校生。9月份开学后,各学院按照评审条件,先做好武汉市政府奖学金的预评工作。武汉市政府奖学金名额下达后,各学院再将预评名单材料报学校参加评审。
4.学生银行卡号核对
9月份开学后,各专业辅导员要做好学生银行卡号核对工作。学生银行卡应为学校发给学生本人的中国银行卡,其它银行卡均无效,这一点务必对学生说清楚。学生核对本人银行卡号无误后,必须签名确认。学生核对卡号有误更正后,辅导员应立即将更正后的卡号输入学生管理系统,不能疏忽,否则,将会出现在国家奖助学金打卡发放时不成功的情况。
学生核对卡号签名后,各学院集中将银行卡号核对签名表报送校学生资助中心。
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在校生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将贷款回执交校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回执录入手续。
2.毕业生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武
软工职学〔2015〕19号)文件精神,辅导员要做好应届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组织学生填写还款确认书,进行还款流程培训,督促贷款毕业生按时还款。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