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贫困生认定注意事项与投诉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鄂教助【2009】5号)文件要求,为确保贫困生认定工作和助学金评比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让每一位贫困学生清楚了解贫困生认定及国家助学金评定条件,杜绝贫困生认定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使国家的资助政策落实到真正的贫困生身上,现将贫困生认定注意事项及投诉办法公布如下:
各学院在贫困生认定工作和国家助学金评定过程中,不允许存在以下情况:
一、暗箱操作,辅导员私下把名额给学生干部,或者许诺“轮流坐庄”、“内定名单”;
二、要求学生向全班公开介绍自己家庭困难情况的;
三、非贫困生利用资助政策,骗取贫困生资格;
四、其他不公平、不公正的违纪、违规行为。
对以上贫困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情况,任何学生均可以投诉到学校学生资助中心邮箱或者拨打投诉专线,学生资助中心为投诉人保密,对投诉情况一经查实,严肃追查有关院系和当事人的责任,收回贫困生资格。任何个人不得为谋取个人利益,妨害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如有此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投诉电子邮箱: whrjxy81655819@163.com
投诉热线电话: 027—81655819 王老师 葛老师
学生资助中心
201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