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助学金初评工作通知的要求,我校2015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学校行政党委对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高度重视,校长马峰亲自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并对参加评审会的专家评委提了三点要求:1.要求评委严格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2.国家奖学金是学生的最高荣誉奖项,评选的获奖学生一定要在全校具有示范性、典型性和导向性,要成为全校学生学习的榜样;3.对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要大力宣传,要让获奖学生在各学院巡回演讲,传递正能量,以助学金评审为契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点做好感恩和诚信教育,着力发挥助学政策的育人功效。

经过各学院认真评审,严格把关,按规定时间完成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共评审出国家奖学金11名(国家奖学金金额为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476名(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为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3740名(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国家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

2015年8月湖北省学生资助中心对全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绩效考核,我校绩效考核总分94分,进入全省优秀行列,省资助中心特增加我校奖助学金名额。按照国家规定,国家奖学金比例为本科院校0.08%,高职高专院校0.06%,我校今年达到0.07%;国家励志奖学金比例为3%,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比例为3.1%,国家助学金比例按国家规定为20%,我校今年为24.2%,省资助中心各增拨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24个名额、增加资金12万,国家助学金增拨200个名额,增加资金60万。
校学生资助中心负责汇总全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助学金获奖名单,按要求于12月1日前已将纸质版和电子扫描件报送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