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院每年将开展“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的评选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时事政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改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党课、团课学习、规范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操行评定为优良;
3.学习目的明确、成绩优秀,考试科目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实训、学习、实验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4.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严格要求自己,用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5.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早锻炼活动,体育成绩和达标成绩均达到优良。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政治上要求进步,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操行评定为优良;
2.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考试科目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体育和达标成绩均达到良好;
3.热爱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学校、学院、班级的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成绩突出;
4.敢于坚持原则、大胆开展工作、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全局观念强,能主动协助配合其他班干部工作,能密切联系群众,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办法
1.学习满一年以上的学籍学生均可参加评选,各班组建评选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候选名单,填写《评选申请表》;
2.“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不得超过本班人数的15%;
3.“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得超过全班学生干部人数的25%;
4.学校、院学生会、团委的学生干部参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其比例为担任学校、院学生会、团委干部的学生人数30%(不影响班级评优比例);
5.“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由各学院学生科、团总支,根据各班推荐的候选名单,进行初审,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工处、团委审核,最后报效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