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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我校《优秀学生工作者及团队评选办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7-15 [来源]: [浏览次数]:

照《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学生工作意见》和《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关于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对照《辅导员工作自评表》自评打分。

2. 学生测评。各学院从各辅导员所带管班级中抽选40名学生代表(每班须有代表)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评议,测评计算平均分数。

3. 学院考评:各学院组成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考评小组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评。学院将辅导员自评按30%计入总成绩、学生测评按30%计入总成绩、学院考评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进行排序,将总分排名在全院辅导员中前20%的辅导员作为优秀候选人报至学工处。入职未满一年的辅导员需参加考评,但不参加优秀辅导员的评选。

4. 学生投票:学工处公布优秀辅导员候选人名单和事迹,公布投票网址,由学生进行网络差额投票,以此作为优秀辅导员评比的重要参考。

5. 优秀辅导员评选比例为全校一线辅导员的15%

(二)优秀班主任

各学院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考评小组,严格按照《优秀班主任评比标准》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评,按1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班主任。职未满一年的班主任需参加考评,但不参加优秀班主任的评选。

(三)优秀学工干部

各学院分管书记、学生科长、学工处副处长(含副处长)以下的工作人员,对照岗位工作职责,小结全年工作,自行向学校申报优秀。按照《优秀学工干部评比标准》以全体学生工作人员的15%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学工干部。

(四)优秀学工团队

各学院总结全年学生工作,按照《学工团队评价标准》自评打分,自行申报。学校对各学院学生科全年的工作进行考评,按40%-5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学工团队。

第三条 工作要求

1. 工作必须严格依照考评标准实行,做到评选过程客观、公正,评选程序和评选结果公开、透明。

2. 各学院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推荐工作,学工干部、优秀学工团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并将相关材料交至学工处思政科(电子档和纸质档一并上交)。

3. 学工处对候选人的事迹材料进行统一宣传,并开放学生网上投票通道。




附件:1.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自评表

2.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测评表(学生用)

3.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评表(学院用)

4. 优秀班主任评比标准(暂行)

 5. 优秀学工干部评比标准

6. 学工团队评价标准

7. 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推荐表

8. 优秀学工团队申报表

9.优秀学工干部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