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处关于2014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今年毕业生离校时间定为2014年7月4-5日。为确保2014届毕业生文明、平安、圆满离校,按照学校骨干校建设和数字化校园建设的要求,学生上网登录《离校系统操作手册》办理离校手续。登陆地址为:http://221.234.230.29,用户名为学生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数。本着关爱学生,维护校园稳定,我们倡导文明离校,强调安全、有序、服务、高效。
一、 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落实毕业生离校工作的各项职责。按照统一领导、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工作原则,统一部署、统一领导。实施、协调工作由校办牵头,学工处参与。各职能部门、各学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毕业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单位将具体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并坚持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精心策划,全院参与,营造毕业生离校的和谐氛围。毕业生离校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气氛渲染,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奋发向上、报效祖国的校园氛围。宣传部门要在校园内悬挂表达学院关爱、激励毕业生奋进的宣传标语。各系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明离校教育活动。
3、认真组织,规范毕业生派遣的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按照毕业生离校的时间进度安排,倒排工作进度,坚持以服务学生、帮助学生、方便学生为宗旨,认真组织,完成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相关准备工作。
4、防微杜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毕业生是学校的品牌,毕业生离校工作是树立学院良好形象的大事,工作的重点是确保安全稳定。各单位要从稳定的大局出发,防微杜渐,共同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各学院要将安全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纳入毕业教育中,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思想教育活动,随时关注毕业生思想动态,疏导毕业生情绪,解决毕业生实际问题,并加强毕业生自我安全意识的教育。保卫处要做好各类安全工作防范管理措施,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各学院的负责人、辅导员要深入到学生中去,与毕业生谈心、交心,了解学生思想动态,解答相关问题,帮助毕业生切实解决实际困难。
毕业生离校工作是学校当前最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希望全校教职工积极行动起来,用真情和爱心欢送毕业生们走上工作岗位,要让毕业生与母校、与同学惜别的日子里,在心底留下一份珍贵、美好的记忆,从而怀揣一份感恩的心踏上新的人生旅途,奉献社会、回报社会。
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期间,学校将对各学院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组织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十分重视毕业生离校期间的秩序和稳定,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
二、 工作内容与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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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项目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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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 |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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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毕业生档案资料审核部门 |
学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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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毕业生档案寄发 |
校办(机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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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毕业证发放部门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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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毕业生书抄费审核 |
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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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学费审核 |
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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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审核 |
学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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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毕业生派遣及档案托管手续办理 |
招就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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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户口在校毕业生落户及户口管理 |
保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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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毕业生公寓退房管理 |
总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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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毕业生团籍档案归档 |
各学院团总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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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学生党员组织关系及党籍档案接转 |
组织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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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毕业生图书清还管理 |
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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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毕业生离校宣传工作 |
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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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毕业生离校工作协调 |
校 办 (许宁)学工处 (张水新) |
三、时间安排:
1、6月13日上9;00召开各职能部门毕业生离校工作协调会。
2、6月18日上午9:30召开学生科长会布置毕业生离校工作。
3、6月20日前各职能部门清理毕业生离校资格,将不符合离校手续学生名单交各学院学生科。
4、6阅18号下午,毕业班辅导员在4301参加网上操作培训。
5、6月25日各职能部门办理毕业生离校工作人员、就业专员以及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参加网上培训。
6、7月4—5日两天各学院、各职能部门安排工作人员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7、7月4日上午10:00整在学校学术报告厅一号厅召开2014年毕业典礼暨优秀毕业生表彰大会。
教务处关于毕业生离校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1号令)有关毕业的规定:“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完成学业并合格。”是获取毕业资格的重要必备条件。
二、已经获取毕业资格的学生,按要求办理完成毕业离校手续后,即可在学生所在学院领取本人毕业证书。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保证毕业证书能准确、规范发放,学生毕业证发放到毕业生时,必须由其本人签字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或邮寄等,遗失不补。
四、学生在规定年限内,未获取按时毕业资格,将无法按时取得毕业证,具体分以下三种情况:
1.必修课及专选课不及格门次在1-4门或公选课学分不足者,毕业证按正常时间注册,但必须在学籍有效期内通过毕业后清考,待所有课程(含必修课、专选课及公选课)合格,学分修满后方能取得毕业资格。
2. 必修课及专选课不及格门次在8门以上者,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予以退学。
3. 必修课及专选课不及格门次在5门以上者,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予以留级,至少延迟一年毕业,在学籍有效期内通过清考后,若符合毕业证注册条件,再按规定注册毕业证,待所有课程(含必修课、专选课及公选课)合格,学分修满后方能取得毕业资格。若超出学籍有效期仍不符合毕业证注册条件,将按自动退学处理。
五、7月4日、5日,不办理往届生的有关毕业问题,也不安排任何课程的清理补考。不接收任何形式的成绩补报,确因成绩有误需要修改的,按照《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成绩修改补录管理办法》办理,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为保证正常有序的办公秩序,教务处办公地点不对学生(家长)个人单独办理有关手续,请予以理解支持。
财务处关于毕业生服务工作安排及进度情况
一、 时间:7月4日前集中办理。
二、 地点:缴费行政楼222室;咨询220室。
三、 人员:许文卿、何汉平、胡德义、夏爱梅、贺春桃、夏多梅。
四、 书抄退付工作:
今年书抄费退付工作已经完毕,书抄费退付金额已到学生个人银行卡中。但也有少部分学生书抄退付金额因银行卡不能正常使用、(银行卡没有激活、银行卡号有误、卡号与姓名不符)退回学校,给各学院和财务处及学生带来不便。希望各学院要求学生仔细核对银行卡号,并能确保银行卡为正常有效状态,使退付工作能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由各学院解决,但学院领导一定要督促所退书抄款落实到学生手中,并做好相关记录,以备检查。
五、缴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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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在读人数 |
欠费人数 |
缴清人数 |
欠费金额 |
欠费率% |
缴费完成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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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 |
1,066 |
28 |
1,038 |
165,000 |
2.63 |
9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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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学院 |
741 |
12 |
729 |
71,600 |
1.62 |
98.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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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
869 |
65 |
804 |
369,200 |
7.48 |
92.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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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学院 |
722 |
53 |
669 |
303,800 |
7.34 |
92.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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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学院 |
493 |
22 |
471 |
133,800 |
4.46 |
9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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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化学院 |
250 |
9 |
241 |
46,200 |
3.60 |
96.40 |
|
|
艺术学院 |
419 |
6 |
413 |
50,755 |
1.43 |
98.57 |
|
|
小计 |
4,560 |
195 |
4,365 |
1,140,355 |
4.28 |
9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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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集中办理毕业生离校期间要保证网络和服务器畅通。
2、小车一辆,收款要送存银行。
3、因财政收据较紧张,学生图书赔款尽量集中收取。
后勤管理处关于毕业生退寝室工作安排
毕业生退寝室流程:
1)、登录学校数字化校园门户,申请退宿。
2)、到所住公寓管理员处清核电脑等贵重物品出公寓。
3)、交住宿钥匙、家具钥匙。经管理员核实后,由管理员在学校数字化校园门户核消住宿。
4)、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未办理离校手续的毕业生,请于2014年7月15日前办理完退宿,以便宿舍维修。
5)、请到二食堂退饭卡;请到12栋学生公寓退开水卡、电卡;
温馨提示:请在清理物品时,注意不要漏掉证件、有价卡、贵重物品等。
保卫处关于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安排
一、2014届毕业生户口迁移
2014届毕业生户口在我校学生204人,根据公安机关要求,高校毕业生户口应在毕业当年迁离学校。按照以往情况通常有三个去向,一是户籍迁回原籍;二是到人才市场办理托管;三是迁移到接收单位。
为使毕业生能在办理毕业离校当天拿到户籍迁移证,保卫处已将各系需要迁移户口的学生名单报给各学院,请各学院联系学生确定迁移方向,6月20日前报保卫处户籍管理科,便于提前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方便学生当天离校。
二、毕业生返校安全宣传
1、各系要做好毕业生返校离校安全教育工作;
2、做好细致思想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纠纷矛盾,做好化解工作;
3、辅导员要深入宿舍,强调学生财产安全,路途安全,提醒学生返校后不要聚集酗酒;
4、发现治安问题及时报保卫处治安科,治安科电话87996602.
校党政办关于做好14届毕业生档案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4届毕业生离校在即,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需转移的毕业生档案寄发必须交由机要室集中按机要件予以投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档案的清理、审核和装袋
请各学院于6月16日-18日按照需转移档案的毕业生人数到行政楼312领取机要袋。6月27日前完成对毕业生档案的清理、审核、装袋和封袋工作。需托管的档案移交招毕处,需转移的档案由机要室集中投递。
二、毕业生档案的封装和盖章
6月30日-7月2日,党政办公室到各学院对已装袋的毕业生档案盖印。学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单独封装,并加盖党总支印,然后两袋合并封装机要档案袋。
三、办理集中投递手续
各学院在需集中投递的毕业档案的左上角,填写档案的接收地址、邮编,中间填写接收部门(打印后粘贴),并填写毕业生档案交寄单。7月6日--7月7日各系(院)将毕业生档案、毕业生档案交寄单的纸质(一式两份)和电子版(Excel表格)移交机要室(行政楼312),各院均有具体移交档案时间,详见附件1。
联系人:黄丽华(87996999、13720296801)
另:刚收到上级部门通知:随州地区的毕业生档案交寄地址更改为: 随州市曾都区人才交流中心
交寄单样式,见附件2.如需电子档,请速与黄丽华联系。
附件1: 学院移交档案时间安排:
7月6日:机械学院、商学院、环化学院、电子学院
7月7日:计算机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汽车学院
毕业生档案交寄单(样式)
学院名称: 寄件数:
寄档责任人: 签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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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收档单位地址 |
收档单位名称 |
密级 |
机要编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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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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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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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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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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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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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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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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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由各学院自行制作、填写,交机要室后,由机要室填写机要编号。
2、学生党员组织关系在备注栏注明“党员”。
3、密级统一为“机密”
招就办关于派遣报到及户档托管工作安排
1、2014届毕业生派遣报到注意事项
(1)按照各省教育厅文件,2014届毕业生到本省报到,须携带《毕业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原件,已签订就业协议有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还需携带《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按《报到证》上开出的报到时间、报到单位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2)报到手续一般不得由他人代办,特殊情况确需他人代办报到手续的,代办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出示代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3)湖北省内办理2014届毕业生就业手续的时间为7月1日起,至2016年7月1日止。湖北省外的其他省毕业生请按《报到证》上标明的报到时间(一般为三个月)按时报到,办理就业相关手续。
(4)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统一递转,邮寄至各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开具的就业主管部门,各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均不受理毕业生自带或委托他人代交的毕业生档案。(其中办理档案托管和市内转移的档案不需装机要档案袋)
(5)党员毕业生的组织关系按报到证开具的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档案随转。
(6)跨省就业的毕业生,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时,还需携带毕业生入学当年的经其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审批签章的招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公章,方可办理就业手续。
(7)武汉籍的毕业生统一派遣到武汉市人才交流中心或单位(该单位具备档案保管权限),组织关系转至家庭居住地社区基层党组织或单位。非武汉籍毕业生在汉就业的,若单位棣属关系不清楚的,其档案、组织关系、户口统一派往武汉市人才交流中心。
(8)各省市就业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请直接咨询各系学生科长和就业专员。
2、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户、档托管
(1)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学生,可办理户档托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单位所在地。
(2)落实了单位,但单位属私营、民营或股份制性质,又不能落实毕业生户口和档案的,也可办理户档托管。
(3)户档托管费每生80元,从毕业之日起保管两年。满两年后未办理转出手续的,视为继续托管。继续托管的按鄂价费【2004】205号文件规定,收取滞留户口档案托管费每人每月15元,起算时间为毕业后第25个月。
(4)毕业生户、档托管有关问题详见《关于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问题问答》。
招就办关于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有关问题的解答
(湖北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问:什么是户档托管?
答:按照国办发『2002』19号文件精神,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两年内可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所在地,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如学校托管有困难,其户档可集中委托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代为保管。
问:户档托管的范围及对象是哪些?
答:申请户口、档案托管的对象为武汉地区应届普通高校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暂不就业拟升学的毕业生;正处于试聘用阶段尚未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毕业生;以短期、临时、灵活方式就业的毕业生。
问:户档托管享受哪些服务?
答:免费保管户口、档案两年;免费提供用人单位信息;免费办理重签就业报到手续(落实就业单位后不需要回学校申请改派,可直接办理就业手续);免费网上查询个人户档信息,咨询托管事宜;提供推荐就业相关服务;为预备党员办理党员转正手续;为毕业生办理考研、出境、出国、婚育等手续出具相关证明。
问:如何申请办理户档托管?
答:申请人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或登陆:湖北高校就业网络联盟(http://www.91wllm.com),在“户档托管”栏目下载该表。填好后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签章。签章后的《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要与《报到证》(原件)、《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和托管费用一并交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方为有效。可由学校集中办理、亦可由学生本人交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本人留一份申请表作为今后到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的凭据。
问:户档托管什么时候办理?
答: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申请办理托管手续,如因故错过委托办理和现场办理时间,可继续向学校申请,填好《户档托管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于当年5月1日-31日、8月1日-31日两个时间段内到省就业中心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问:已申请过户档托管,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答:毕业生在毕业当年10月31日前,将《报到证》(原件)、《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托管费用全部交至我中心方为有效。
问:户档托管在湖北省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属于什么身份?
答:户档托管毕业生的身份属于学生身份,托管期间均按毕业生身份免费办理重签就业报到手续(落实就业单位后不需要回学校申请改派,可直接办理就业手续)。
问:托管在湖北省就业指导中心的户口性质是什么?
答:托管在我中心的户口为武汉市常住集体户口。
问:就业中心能否办理各类保险、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手续?
答:因户档托管毕业生的身份属于学生身份,故本中心的户档托管服务不含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手续的办理,但毕业生可自行办理商业保险。
问:怎样办理身份证、户籍证明、护照、港澳通行证?
答: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到我中心借出户口,然后到相应公安部门办理。
问:怎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答: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在我中心即可办理。
问:党员如何把党组织关系转入?
答:托管报到手续办理完毕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抬头为:中共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党总支)交到我中心,交纳党费,并领取《流动党员证》。
问:预备党员如何转正?
答:预备党员需要提交三份材料:1、个人转正申请书;2、思想汇报材料;3、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生源地街道、村党组织出具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表现的证明,特别要证明是否参加过法轮功,是否有违纪行为。材料齐全后提前一月交就业中心党总支审核(材料不得邮寄,可委托他人递交),需按总支安排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开会转正,届时本人必须亲自到场,不按规定时间到会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问:党员组织关系如何转出?
答:凭接收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接收证明及《流动党员证》即可办理。
问:如何办理《未婚证明》?
答:未婚证明分为两种:(1)武昌区民政局出具的单身证明: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从我中心借出户口到武昌区民政局办理;(2)我中心出具的未婚证明: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在我中心办理。
问:如何办理初婚未育证明?
答:需提供托管方工作单位或者实际所居住街道出具的初婚未育证明以及《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在我中心办理。
问: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答:需携带《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审批表》一式四份(我中心提供)、流动人员与单位或居委会签订《计生合同》一式三份(我中心提供)、一寸照片三张、孕检证明书或透环单原件,在我中心盖章后到相应户籍所在居委会及街道办事处办理。
问:如何办理结婚证?
答:托管方凭《户档托管申请表》至我中心借出户口后,携带双方户口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双方近期2寸双人合影登记照三张至武昌区民政局办理。
问:如何办理《生育服务证》?
答:(1)《生育服务证》登记表一式两份(可在我中心领取或在武汉市武昌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chang.gov.cn/,“组织机构”→“区计生委”下载;(2)双方婚育证明。托管方证明由现工作单位或现居住地社区出具(原件及三份复印件);(3)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三份复印件);(4)夫妇近期2寸双人合影登记照两张;(5)双方户口原件(托管方凭《户档托管申请表》至我中心借出户口,到所属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更改为已婚)。
凭以上材料至我中心签字盖章后到武昌区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参加优生优育及避孕节育培训班,领取《武昌区人口计生服务培训证》和有关宣传资料,最后至户籍所属居委会及街道计生科审核并办理《生育服务证》。
问:如何申请二孩?
答:需携带以下材料在我中心申请后至相应户籍所在居委会及街道办事处办理:(1)男女双方户口(托管方凭《户档托管申请表》至我中心借出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双方申请书(黑钢笔书写);(4)双方证明(托管方工作单位或者所居住街道出具:结婚情况、生育情况及再婚情况);(5)离婚证明书原件、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6)夫妻及子女合影照四张。
问:本人在外地无法回武汉,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时该怎么办?
答:可由人代办,需要出具毕业生本人的《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但是办理身份证时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必须要毕业生本人方可办理。
问:户档已经托管超期了,但是一直没有时间回来办理,会不会被自动打回原籍?
答:不会被自动打回原籍。在我中心托管满两年后,凡未办理转出手续的,我中心即视为其继续托管。根据鄂价费『2004』205号文件规定,收取滞留户口档案托管费15元/人·月,起算时间为毕业后的第25个月。
问:《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遗失了该怎么办?
答:毕业生需出具毕业证原件或者学校开具的托管证明材料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问:户口从就业中心借出后遗失该怎么办?
答:毕业生携带《毕业证》以及本人写出的遗失证明,先在我中心盖章,然后至相应派出所补办。
问:如果到就业中心报到前《报到证》就已经遗失该怎么办?
答:自学生毕业起两年内可以补办《报到证》。由毕业生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补办申请,并在遗失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遗失声明上应注明姓名、性别、毕业时间、毕业学校及专业、就业报到证开往单位及报到证号);毕业生原就读学校就业部门核实后,向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补办报告;毕业生携带学校报告和报纸即可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就业中心)办理。
问:如果想将户口挂靠在武汉城区的亲友家如何办理移出手续呢?
答:需要亲友家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接收证明,与武汉市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办理。
问:买房后,如何将户口迁往房产名下?
答: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以及房产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接收证明(房产在武汉市以外,需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即可办理。
问:结婚后,如何将户口迁往对方家?
答: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以及对方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接收证明(对方在武汉市以外,需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即可办理。
问:单位只接收档案,并不接收户口与组织关系该怎么办呢?
答: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工作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就可以迁出档案。
问:将户档迁出需要什么手续?
答:户档迁出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迁回原籍: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办理;2、考取研究生以及专升本:凭《录取通知书》和《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办理;3、迁往工作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盖章;迁往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需其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以及《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办理。
组织人事处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有关工作的安排
2014届学生毕业在即,各学院党总支要认真组织做好毕业生党员的五项工作。
一、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工作。
二、毕业生新党员的发展工作。
三、毕业生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四、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及档案管理工作。
五、毕业生党费的缴纳及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一、毕业生正式党员的教育工作
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并组织好毕业生党员工作大会,安排毕业生党员过好在校的最后一次组织生活,在组织生活会上对毕业生党员进行文明离校、遵纪守法、诚信做人、爱岗敬业等教育,鼓励毕业生党员积极就业创业,在社会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另外,向每一位毕业生党员讲清党组织关系转接的有关要求。
二、毕业生新党员的发展工作
各党总支到6月底要完成上半年的新党员发展工作,召开支部大会后,将入党志愿书提交党委审批。2011级毕业生党员的发展工作结束后,将组织关系档案整理好,按学院毕业生档案管理的要求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三、毕业生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凡是(2014年6月30日以前)到了转正时间的11级毕业生党员,各党总支要抓紧做好毕业生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需准备的材料:
1、本人提交转正申请书;
2、思想汇报(不少于4份);
3、预备党员考察表;
4、所在实习或工作单位的表现证明;
5、毕业生预备党员本人必须亲自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转正支部大会。支部大会以后,各总支要及时将转正材料交组织人事处审核,由组织人事处提交党委审批。审批完以后,各学院将转正材料装入毕业生组织关系档案袋,按学校档案管理的要求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四、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及档案管理工作
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11级毕业生党员必须在7月5日前办理完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不能将党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留校。
各学院要设立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点,由负责党员发展工作的书记和相关人员负责,为11级毕业生党员开具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分以下几种情况办理:
(一)省内转移的:学校介绍信抬头必须写接收单位的党委一级组织的全称,中间“由×××转至×××”再写具体单位的党支部”。
(二)转往湖北省外的:学校介绍信抬头必须写“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拿学校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武汉市委组织部(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42号东5楼组织处),由市委组织部开具转往外省的介绍信。
(三)毕业生党员就业单位同意接收该生的党组织关系,毕业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接收组织关系的证明及单位党组织(党委一级)全称,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四)凡是户口在武汉市及其辖区的毕业生党员,要求将组织关系转至户口所在社区或街道党组织。毕业生要跟户口所在社区或街道党组织联系好,并弄清党组织全称,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五)在武汉市办理档案托管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分别开具如下单位:
1、档案托管到武汉市托管中心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武汉市托管中心党组织”,再由党员本人拿组织关系介绍信前去报到。
2、将档案托管到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党委”, 再由党员本人拿组织关系介绍信前去报到。
3、档案托管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党委”, 再由党员本人拿组织关系介绍信前去报到。
4、档案托管到湖北省人才中心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湖北省人才中心党委“;再由党员本人拿组织关系介绍信前去报到。
5、档案托管到湖北省人力资源中心的,组织关系转到“湖北省人力资源中心党委”, 再由党员本人拿组织关系介绍信前去报到。
(五)回原籍的毕业生党员,可以将组织关系转至本人工作单位党组织、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在转移组织关系之前,必须事先联系好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弄清接收单位党组织全称,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毕业生党员档案要在2014年7月 3 日以前整理规范,做到材料精简,摆放有序,单独装袋封好,加盖学院党总支印章,明确档案接收单位,凡办理武汉市托管的档案移交招毕办,回原籍的交与院办机要处办理。
四、毕业生党员党费的缴纳及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
(一)毕业生党员的党费统一收到2014年6月,并将党费交纳情况填写在其党费证上。
(二)各党总支要加强对往届毕业生流动党员的摸底和管理工作,要及时和流动党员保持联系,统计流动党员最近的详细地址,从事的行业及性质,要求他们按时交纳党费,要求预备党员及时汇报思想,做到按期转正。动员流动党员联系好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尽快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对于因各种原因无法转走的流动党员,各党总支要在流动党员比较集中的地方(三人或以上)建立党小组,并做好经常性地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各党总支将往届毕业生流动党员基本情况于6月 30 日以前报学校组织部。
附件一:党组织关系转移地址及交通路线
一、武汉市托管中心党组织关系接收地址
1、中共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党委(党总支)
武汉市洪山区石牌岭东一路15号
湖北工业大学马房山校区内
电话:027—87677752 传真:027—87677752
2、中共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党委
武汉市江岸区车站路1号
电话:027—82835095 82785752
传真:027—82853307
3、中共湖北省人才中心党委
地 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4号发展大厦四楼
电话:027-87257900 027-87257902
4、中共湖北省人力资源中心党委
地址:湖北省武昌区珞瑜路44号洪山科技创业中心B座2楼
电话:027-50656108 02750656082
二、转往外省的抬头都要写“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下面再写具体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全称。
三、武汉市委组织部地址及电话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42号
武汉市委组织部组织处(东5楼)
电话:027-82402530 (可以坐24、808、805、543、729、608、724、559、543等车,解放公园站下车。)
附件二: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的写法即示例
一、省内
1、转到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局级单位)
示例1 湖北省天门市委组织部
示例2 武汉市某某局党委
2、转到学校(分为学院党委和分院党委)
示例1、武汉市江汉大学党委组织部
示例2、武汉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
3、转到军队(军事院校)
示例 空军工程大学导弹学院政治部
4、转到公司(党委级)
示例1、武汉公交集团一公司党委
示例2、武桥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示例3、武商联集团公司党委——中百连锁仓储超市有限公司
5、转到托管中心
示例1 中共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党委(党总支)
示例1 中共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党委
6、转到街道
示例 武汉市江岸区西马街党(工)委
7、转到乡、镇、
示例1 省—市—县(区)—乡(镇、街)党委
示例2 市—区—乡(镇、街)党委
示例3 省—县—乡(镇、街)党委
团委关于办理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的安排
各学院团总支:
根据学院安排,为确保我院2014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顺利转出,院团委将组织办理有关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望各学院团总支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届毕业生团员同学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2.各学院团总支在办理团关系转出之前,需收齐本届毕业生团员的《团员证》,并对团费已缴的团员进行注册,对团费未缴的团员进行统计汇总,团费未按时上缴的补交后对团员证进行注册,再办理转出手续(团员证丢失者补办后再办理注册及转出手续);团员证注册和转出均要注明日期并盖章,最后交由各辅导员发给各支部团员;
3.毕业生中的党员和预备党员请按相关规定直接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无需再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
4.每名团员团关系、入团志愿书(包括入校以来新发展团员的入团志愿书)等团员纸质档案需于6月 23 日前放进学生档案袋中;
5. 7月4 日—7月5 日各学院团总支在本院毕业生离校办公处设立团组织关系转出接待点,并在毕业生办理手续流程表上签字盖章。
望学院团总支、团支部积极配合并认真做好本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14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各学院学生科负责人办公室及联系电话
|
序号 |
系部 |
姓名 |
办公室房间号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
1 |
计算机学院 |
张胜洪 |
四号教学楼4416.4418.4419 |
81655894 |
13618620083 |
|
2 |
机械工程学院 |
尹慧玲 |
学生科办公室(406.408) |
87996653 |
13659818781 |
|
3 |
电子工程学院 |
黄剑锋 |
学生科办公室(221-2) |
87996691 |
18907128829 |
|
4 |
汽车工程学院 |
胡寒玲 |
第二实训楼222办公室 |
87996667 |
13114397849 |
|
5 |
商学院 |
朱婉霞 |
学生科办公室(317) |
87996645 |
18971563090 |
|
6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关爱勤 |
第二实训楼314.333办公室 |
87996669 |
13971290867 |
|
7 |
环境与生化工程学院 |
周娅 |
学生科办公室(419) |
87996696 |
18986260573 |
|
说明: (1)2014年7月4日、5日学校在综合楼一楼大厅组织集体办公。因特殊情况需要其他时间办理离校手续的同学,请到各部门办公室办理。
(2)电子工程学院、商学院、环境与生化工程学院办公地点设在本学院学生科办公室。 |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