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doc
学工处关于201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今年我校毕业生离校时间为2015年7月4—5日。为确保2015届毕业生安全、文明、平安、顺利离校,按照学校骨干校建设和数字化校园建设的要求,由学生上网登录《离校系统操作手册》办理离校手续(登陆地址为:http://221.234.230.29,用户名为学生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数)。本着关爱学生,维护校园稳定,我们倡导文明离校、卫生离校,强调安全离校、有序离校。
一、 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落实毕业生离校工作的各项职责。按照统一领导、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工作原则,统一部署、统一领导。实施、协调工作由校办牵头,学工处参与。各职能部门、各学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毕业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单位将具体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并坚持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精心策划,全院参与,营造毕业生离校的和谐氛围。毕业生离校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气氛渲染,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奋发向上、报效祖国的校园氛围。宣传部门要在校园内悬挂表达学院关爱、激励毕业生奋进的宣传标语。各系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明离校教育活动。
3、认真组织,规范毕业生派遣的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按照毕业生离校的时间进度安排,倒排工作进度,坚持以服务学生、帮助学生、方便学生为宗旨,认真组织,完成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相关准备工作。
4、防微杜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毕业生是学校的品牌,毕业生离校工作是树立学院良好形象的大事,工作的重点是确保安全稳定。各单位要从稳定的大局出发,防微杜渐,共同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各学院要将安全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纳入毕业教育中,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思想教育活动,随时关注毕业生思想动态,疏导毕业生情绪,解决毕业生实际问题,并加强毕业生自我安全意识的教育。保卫处要做好各类安全工作防范管理措施,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各学院的负责人、辅导员要深入到学生中去,与毕业生谈心、交心,了解学生思想动态,解答相关问题,帮助毕业生切实解决实际困难。
毕业生离校工作是学校当前最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希望全校教职工积极行动起来,用真情和爱心欢送毕业生们走上工作岗位,要让毕业生与母校、与同学惜别的日子里,在心底留下一份珍贵、美好的记忆,从而怀揣一份感恩的心踏上新的人生旅途,奉献社会、回报社会。
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期间,学校将对各学院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组织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十分重视毕业生离校期间的秩序和稳定,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
二、 工作内容与责任部门:
序号 工作项目 责任部门
1 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 各学院
2 毕业生档案资料审核部门 学工处
3 毕业生档案寄发 校办(机要)
4 毕业证发放部门 教务处
5 毕业生书抄费审核 财务处
6 学费审核 财务处
7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审核 学工处
8 毕业生派遣及档案托管手续办理 学工处(招就办)
9 户口在校毕业生落户及户口管理 保卫处
10 毕业生公寓退房管理 总务处
11 毕业生团籍档案归档 各学院团总支
12 学生党员组织关系及党籍档案接转 组织人事处
13 毕业生图书清还管理 图书馆
14 毕业生离校宣传工作 校办
15 毕业生离校工作协调 校 办 (梁正)
学工处 (张水新)
三、时间安排:
1、6月23日上10;00召开各职能部门毕业生离校工作协调会。
2、6月29日下午2:30召开学生科长会布置毕业生离校工作。
3、6月25日前各职能部门审核毕业生离校资格,将不符合离校手续学生名单交各学院学生科。
4、7月4—5日两天各学院、各职能部门安排工作人员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5、7月4日上午10:00整在体育馆内(篮球馆)召开2015年毕业典礼暨优秀毕业生表彰大会。
教务处关于毕业生离校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1号令)有关毕业的规定:“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完成学业并合格。”是获取毕业资格的重要必备条件。
二、已经获取毕业资格的学生,按要求办理完成毕业离校手续后,即可在学生所在学院领取本人毕业证书。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保证毕业证书能准确、规范发放,学生毕业证发放到毕业生时,必须由其本人签字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或邮寄等,遗失不补。
四、学生在规定年限内,未获取毕业资格,将无法按时取得毕业证,具体分以下三种情况:
1、毕业前清考后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及公共选修课不及格门次在1-4门(含4门)或学分不足者,毕业证正常时间注册,但必须在学籍有效期内通过毕业后清考,待所有课程合格或学分修满后方能取得毕业资格。
2、毕业前清考后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及公共选修课程不及格门次达到8门(含8门)以上者,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予以退学。
3、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及公共选修课程不及格门次达到5门(含5门)以上者,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予以留级,至少延迟一年毕业,在学籍有效内通过清考后,若符合毕业证注册条件,再按规定注册毕业证,待所有课程(含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及公共选修课)合格或学分修满后方能取得毕业资格。
五、7月4日、5日,不办理往届生的有关毕业问题,不安排任何课程的清理补考,不接收任何形式的成绩补报,确因成绩有误需要修改的,按照《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成绩修改补录管理办法》办理,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为保证正常有序的办公秩序,学校教务处办公地点不对学生(家长)个人单独办理有关手续,请予以理解支持。
财务处关于毕业生服务工作安排及进度情况
一、 时间:7月4日前集中办理
二、 地点:缴费行政楼222室;咨询220室
三、 人员:许文卿、何汉平、胡德义、夏爱梅、贺春桃、夏多梅
四、 书抄退付工作:
今年书抄费退付工作已经完毕,书抄费退付金额已到学生个人银行卡中。但也有少部分学生书抄退付金额因银行卡不能正常使用、(银行卡没有激活、银行卡号有误、卡号与姓名不符)退回学校,给各学院和财务处及学生带来不便。希望各学院要求学生仔细核对银行卡号,并能确保银行卡为正常有效状态,使退付工作能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由各学院解决,但学院领导一定要督促所退书抄款落实到学生手中,并做好相关记录,以备检查。
五、缴费一览表:
学院 在读人数 欠费人数 缴清人数 欠费金额 欠费率% 缴费完成率 备注
计算机学院 1180 112 1068 652912 9.5% 90.5%
电子学院 855 24 831 145000 2.8% 97.2%
商学院 930 66 864 407000 7.1% 92.9%
机械学院 781 81 700 498000 10.4% 89.6%
汽车学院 508 13 495 66400 2.6% 97.4%
环化学院 239 33 206 196000 13.8% 86.2%
艺术学院 389 37 352 250900 9.5% 90.5%
小计 4882 366 4516 2216212 7.5% 92.5%
备注:1、集中办理毕业生离校期间要保证网络和服务器畅通。
2、小车一辆,收款要送存银行。
3、因财政收据较紧张,学生图书赔款尽量集中收取。
后勤管理处关于毕业生退寝室工作安排
毕业生退寝室流程:
1)、登录学校数字化校园门户,申请退宿。
2)、到所住公寓管理员处清核电脑等贵重物品出公寓。
3)、交住宿钥匙、家具钥匙。经管理员核实后,由管理员在学校数字化校园门户核消住宿。
4)、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未办理离校手续的毕业生,请于2015年7月15日前办理完退宿,以便宿舍维修。
5)、请到二食堂退饭卡;请到5栋学生公寓退水卡、电卡;
温馨提示:请在清理物品时,注意不要漏掉证件、有价卡、贵重物品等。
保卫处关于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安排
一、2015届毕业生户口迁移
2015届毕业生户口在我校学生88人,根据公安机关要求,高校毕业生户口应在毕业当年迁离学校。按照今年的情况有三个去向,一是户籍迁回原籍;二是迁移到接收单位;三是在择业期内由学校保留两年。择业期满,需将户口迁移出学校,否则公安机关将做为滞留户口予以冻结,冻结后一切与户口和身份证相关的手续皆不能办理。
为使毕业生能在办理毕业离校当天拿到户籍迁移证,保卫处已将各系需要迁移户口的学生名单发给各学院,请各学院联系学生确定迁移方向,6月30日前报保卫处户籍管理科,便于提前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方便学生当天离校。
二、毕业生返校安全宣传
1、各院要做好毕业生返校离校安全教育工作;
2、做好细致思想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纠纷矛盾,做好化解工作;
3、辅导员要深入宿舍,强调学生财产安全,路途安全,提醒学生返校后不要聚集酗酒;
4、发现治安问题及时报保卫处治安科,治安科电话87996602
学工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关于派遣报到
及户档托管工作安排
1、2015届毕业生派遣报到注意事项
(1)按照各省教育厅文件,2015届毕业生到本省报到,须携带《毕业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原件,已签订就业协议有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还需携带《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按《报到证》上开出的报到时间、报到单位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部分省外毕业生回原籍在办理报到手续时,还需携带毕业生入学当年经其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审批签章的招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公章报到(如:河北省及河南省)。
(2)报到手续一般不得由他人代办,特殊情况确需他人代办报到手续的,代办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出示代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3)湖北省内办理2015届毕业生就业手续的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起,至2015年9月29日止。湖北省外的其他省毕业生请按《报到证》上标明的报到时间(一般为三个月)按时报到,办理就业相关手续。
(4)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统一递转,邮寄至各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开具的就业主管部门,各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均不受理毕业生自带或委托他人代交的毕业生档案。
(5)党员毕业生的组织关系按报到证开具的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档案随转。
(6)少数跨省就业的毕业生,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时,还需携带毕业生入学当年经其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审批签章的招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公章,方可办理就业手续。
(7)武汉籍的毕业生统一派遣到武汉市人才交流中心或单位(该单位具备档案保管权限),组织关系转至家庭居住地社区基层党组织或单位。非武汉籍毕业生在汉就业的,若单位棣属关系不清楚的,其档案、组织关系、户口统一派往武汉市人才交流中心。
(8)各省市就业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请直接咨询各院学生科长和就业专员(详见奥蓝就业系统)。
组织人事处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有关工作的安排
2015届学生毕业在即,各学院党总支要认真组织做好毕业生党员的五项工作。
一、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工作。
二、毕业生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及档案管理工作。
四、毕业生党费的缴纳及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一、毕业生正式党员的教育工作
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并组织好毕业生党员工作大会,安排毕业生党员过好在校的最后一次组织生活,在组织生活会上对毕业生党员进行文明离校、遵纪守法、诚信做人、爱岗敬业等教育,鼓励毕业生党员积极就业创业,在社会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另外,向每一位毕业生党员讲清党组织关系转接的有关要求。
二、毕业生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凡是(2015年6月30日以前)到了转正时间的12级毕业生党员,各党总支要抓紧做好毕业生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需准备的材料:
1、本人提交转正申请书;
2、思想汇报(不少于4份);
3、预备党员考察表;
4、所在实习或工作单位的表现证明;
5、毕业生预备党员本人必须亲自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转正支部大会。支部大会以后,各总支要及时将转正材料交组织人事处审核,由组织人事处提交党委审批。审批完以后,各学院将转正材料装入毕业生组织关系档案袋,按学校档案管理的要求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及档案管理工作
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12级毕业生党员必须在7月 日前办理完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不能将党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留校。
各学院要设立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点,由负责党员发展工作的书记和相关人员负责,为12级毕业生党员开具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分以下几种情况办理:
(一)省内转移的:学校介绍信抬头必须写接收单位的党委一级组织的全称,中间“由×××转至×××”再写具体单位的党支部”。
(二)转往湖北省外的:学校介绍信抬头必须写“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拿学校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武汉市委组织部(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42号东5楼组织处),由市委组织部开具转往外省的介绍信。
(三)毕业生党员就业单位同意接收该生的党组织关系,毕业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接收组织关系的证明及单位党组织(党委一级)全称,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四)凡是户口在武汉市及其辖区的毕业生党员,要求将组织关系转至户口所在社区或街道党组织。毕业生要跟户口所在社区或街道党组织联系好,并弄清党组织全称,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五)在武汉市办理档案托管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分别开具如下单位:
1、档案托管到武汉市托管中心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武汉市托管中心党组织”,再由党员本人拿组织关系介绍信前去报到。
2、将档案托管到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党委”, 再由党员本人拿组织关系介绍信前去报到。
3、档案托管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党委”, 再由党员本人拿组织关系介绍信前去报到。
4、档案托管到湖北省人才中心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湖北省人才中心党委“;再由党员本人拿组织关系介绍信前去报到。
5、档案托管到湖北省人力资源中心的,组织关系转到“湖北省人力资源中心党委”, 再由党员本人拿组织关系介绍信前去报到。
(五)回原籍的毕业生党员,可以将组织关系转至本人工作单位党组织、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在转移组织关系之前,必须事先联系好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弄清接收单位党组织全称,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毕业生党员档案要在2015年7月4 号以前整理规范,做到材料精简,摆放有序,单独装袋封好,加盖学院党总支印章,明确档案接收单位。
四、毕业生党员党费的缴纳及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
(一)毕业生党员的党费统一收到2015年6月,并将党费交纳情况填写在其党费证上。
(二)各党总支要加强对往届毕业生流动党员的摸底和管理工作,要及时和流动党员保持联系,统计流动党员最近的详细地址,从事的行业及性质,要求他们按时交纳党费,要求预备党员及时汇报思想,做到按期转正。动员流动党员联系好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尽快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对于因各种原因无法转走的流动党员,各党总支要在流动党员比较集中的地方(三人或以上)建立党小组,并做好经常性地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各党总支将往届毕业生流动党员基本情况于6月30日以前报学校组织部。
附件一:党组织关系转移地址及交通路线
一、武汉市托管中心党组织关系接收地址
1、中共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党委(党总支)
武汉市洪山区石牌岭东一路15号
湖北工业大学马房山校区内
电话:027—87677752 传真:027—87677752
2、中共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党委
武汉市江岸区车站路1号
电话:027—82835095 82785752
传真:027—82853307
3、中共湖北省人才中心党委
地 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4号发展大厦四楼
电话:027-87257900 027-87257902
4、中共湖北省人力资源中心党委
地址:湖北省武昌区珞瑜路44号洪山科技创业中心B座2楼
电话:027-50656108 02750656082
二、转往外省的抬头都要写“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下面再写具体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全称。
三、武汉市委组织部地址及电话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39号(杨森公馆)
武汉市委组织部组织处(307办公室)
电话:027-82402530 (可以坐24、808、805、543、729、608、724、559、543等车,解放公园站下车。)
附件二: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的写法即示例
一、省内
1、转到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局级单位)
示例1 湖北省天门市委组织部
示例2 武汉市某某局党委
2、转到学校(分为学院党委和分院党委)
示例1、武汉市江汉大学党委组织部
示例2、武汉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
3、转到军队(军事院校)
示例 空军工程大学导弹学院政治部
4、转到公司(党委级)
示例1、武汉公交集团一公司党委
示例2、武桥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示例3、武商联集团公司党委——中百连锁仓储超市有限公司
5、转到托管中心
示例1 中共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党委(党总支)
示例1 中共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党委
6、转到街道
示例 武汉市江岸区西马街党(工)委
7、转到乡、镇、
示例1 省—市—县(区)—乡(镇、街)党委
示例2 市—区—乡(镇、街)党委
示例3 省—县—乡(镇、街)党委
团委关于办理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的安排
各学院团总支:
根据学院安排,为确保我院2015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顺利转出,院团委将组织办理有关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望各学院团总支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届毕业生团员同学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2.各学院团总支在办理团关系转出之前,需收齐本届毕业生团员的《团员证》,并对团费已缴的团员进行注册,对团费未缴的团员进行统计汇总,团费未按时上缴的补交后对团员证进行注册,再办理转出手续(团员证丢失者补办后再办理注册及转出手续);团员证注册和转出均要注明日期并盖章,最后交由各辅导员发给各支部团员;
3.毕业生中的党员和预备党员请按相关规定直接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无需再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
4.每名团员团关系、入团志愿书(包括入校以来新发展团员的入团志愿书)等团员纸质档案需于6月 30日前放进学生档案袋中;
5. 7月4日—7月5 日各学院团总支在本院毕业生离校办公处设立团组织关系转出接待点,并在毕业生办理手续流程表上签字盖章。
望学院团总支、团支部积极配合并认真做好本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15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